服务协议
最后更新日期:2026 年 8 月 15 日 | 生效日期:2026 年 8 月 15 日
欢迎您选择长沙市信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欧科技""甲方"或"我们")的技术服务。在使用我们的任何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您通过网站注册、签署书面合同、支付服务费用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接受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乙方"或"用户")与长沙市信欧科技有限公司就使用信欧科技提供的各类技术服务所达成的法律文件。
一、 服务内容与范围
1.1 信欧科技依法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或服务订单为准:
(一)软件定制开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系统(ERP、OA、CRM)、电商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微信小程序、数据可视化系统等软件产品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和部署;
(二)系统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IT 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网络架构设计与实施、服务器部署与配置、多系统对接与数据打通等;
(三)数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台建设、商业智能分析系统搭建、数据治理方案设计与实施、数据迁移与清洗等;
(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转型战略咨询、技术选型与架构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咨询、项目管理咨询等;
(五)安全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监控、故障排查与修复、安全漏洞修补、定期系统巡检、应急响应等。
1.2 各项服务的具体范围、功能规格、技术指标、交付标准等细节以双方签署的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或服务工单为准。未在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的功能或服务不在本次服务范围之内。
1.3 信欧科技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增加或终止部分服务内容,并将提前三十日通过网站公告或邮件形式通知用户。
第二条 用户注册与账号安全
2.1 您在使用信欧科技的部分在线服务时,可能需要注册账号。注册时您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2 您应当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因您的账号保管不善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3 如果您发现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被盗用或其他安全问题,应立即通知信欧科技。我们将协助您采取必要措施,但在您通知之前已发生的损失,信欧科技不承担责任。
2.4 信欧科技有权对长期未登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账号采取限制访问、冻结或注销等措施,并尽合理努力提前通知您。
第三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3.1 各项服务的具体费用以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或服务订单中约定的金额为准。信欧科技在官方网站上展示的报价仅作为参考,实际费用以双方协商确认后的合同价格为准。
3.2 我们支持以下支付方式:
(一)支付宝在线支付;
(二)微信支付;
(三)对公银行转账(收款账户信息以合同约定为准)。
3.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项目类服务通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额的 30% 作为项目启动金;项目中期验收通过后支付 40%;项目终验通过后支付剩余 30%。维护类服务通常按年度或季度预付。
3.4 如您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信欧科技有权暂停或终止相关服务的提供。逾期支付超过三十日的,信欧科技有权按照未付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计收违约金。
3.5 因不可归责于信欧科技的原因导致项目范围变更、工作量增加的,双方应就增加的费用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服务交付与验收
4.1 信欧科技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交付标准完成服务交付。交付物通常包括: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部署包、操作手册、测试报告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2 信欧科技在完成各阶段交付后,将书面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4.3 如乙方在验收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通过。如乙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信欧科技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对于因需求变更导致的修改,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
4.4 项目终验通过后,信欧科技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服务(通常为六个月)。免费维护期内,信欧科技负责修复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软件缺陷,不包括因用户操作不当、第三方系统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问题。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信欧科技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形成的、专门为乙方定制开发的软件源代码及相关文档的知识产权,在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后归乙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2 信欧科技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使用的通用技术框架、基础组件库、工具脚本等非定制部分的知识产权归信欧科技所有。信欧科技授予乙方在项目范围内无限期使用该等通用组件的非排他性许可。
5.3 乙方提供的业务资料、企业标识、品牌素材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乙方提供的内容侵权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4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标、商号、标识等用于宣传推广或其他商业目的。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6.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三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 以下信息不受保密义务约束:(一)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二)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变为公开信息的;(三)接收方在收到信息之前已合法持有的;(四)接收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五)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2 如信欧科技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期交付,每延迟一个工作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7.3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如未按时提供必要资料、未按时完成验收、频繁变更需求等),由此导致的项目延期不计入信欧科技的交付时间。
7.4 任何一方不得因本协议项下的争议而采取恶意竞争、诋毁对方商誉等不正当行为。违反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免责声明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通信线路中断、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受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
8.2 因乙方自身原因(如操作不当、未按操作手册使用、擅自修改源代码、未做数据备份等)导致的系统故障或数据损失,信欧科技不承担责任。
8.3 信欧科技对因第三方软件、硬件、网络服务等的缺陷或中断导致的问题不承担责任,但信欧科技应在能力范围内协助乙方排查和解决问题。
8.4 在任何情况下,信欧科技在本协议项下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乙方已实际支付的该项目服务费用总额。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9.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湖南省长沙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确保项目和服务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 协议修改
10.1 信欧科技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修改本协议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将在信欧科技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生效。
10.2 如果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条款,您有权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如果您在协议修改生效后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视为您同意接受修改后的协议条款。
10.3 对于已签署的项目合同,如本协议的修改与项目合同的约定存在冲突,以项目合同的约定为准。
10.4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以最接近该无效条款原意的有效条款替代之。
公司名称:长沙市信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DFT3K08U
联系电话:0731-8856-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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